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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vexu 发表于 2016-1-15 11:55:1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假如大一上有一到两门挂科会怎样?学校有什么要求吗?还有自己有哪些选择可以做?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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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安哥 发表于 2016-1-15 12:47:30 | 只看该作者
可以补考,另外科大有两科可以进行成绩复盖,即参加下一级同科考试依新考试成绩为准,但复盖只有两次,慎用。
3#
心地善良 发表于 2016-1-15 15:01:08 | 只看该作者
一定要鼓励孩子哟
4#
 楼主| Davexu 发表于 2016-1-15 16:38:56 | 只看该作者
安哥 发表于 2016-1-15 12:47
可以补考,另外科大有两科可以进行成绩复盖,即参加下一级同科考试依新考试成绩为准,但复盖只有两次,慎用 ...

相关规定不知道,只是想了解一下,谢谢!
5#
 楼主| Davexu 发表于 2016-1-15 16:43:21 | 只看该作者

嗯,一定。我可能是杞人忧天吧,也想了解相关的规定。孩子目前还好。谢谢关心!祝好!
6#
向阳花 发表于 2016-1-15 20:01:31 | 只看该作者
Davexu 发表于 2016-1-15 16:43
嗯,一定。我可能是杞人忧天吧,也想了解相关的规定。孩子目前还好。谢谢关心!祝好!

大家内心都很关注着。
7#
 楼主| Davexu 发表于 2016-1-15 22:28:58 | 只看该作者
向阳花 发表于 2016-1-15 20:01
大家内心都很关注着。

是啊,从小学到高中都没有这样担心过他的成绩。
8#
闲庭漫步 发表于 2016-1-16 07:44:56 | 只看该作者
孩子心里都清楚,开学校规考试都考过的。
9#
lao90286 发表于 2016-1-16 11:22:16 | 只看该作者
原来是说着玩的
10#
青鸟 发表于 2016-1-16 13:51:07 | 只看该作者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本科生补考和重修管理规定 教字[2011]24号
    一、补考
    第一条  除公选、体育及实验课以外,所有课程的任课老师在期末考试前,都应同时编写难易程度相同的A、B两套试卷,由院系教学管理部门随机选定一份作为期末考试试卷,另一份密封作为补考试卷。
    第二条  对于期末考试有学生未通过的课程(公选课除外),开课院系要根据学生申请情况,给考试未通过的学生提供一次补考机会。
    第三条  补考适用于参加相应课程学习,学期考核不及格的学生。“缓修”、“缓考”、“放弃课程修读”、“旷考”及“作弊”的学生不得参加补考。
    第四条  补考学生需在开学注册前办理补考申请手续。补考一般安排在春、秋季学期开学第一周至第二周。
    第五条  每年夏季学期,学校将根据情况针对毕业班不及格人数较多的课程安排强化教学活动,并于秋季学期开学第一周至第二周安排补考。
    第六条  因培养方案调整不再开设的课程,如果在校学生仍有不及格情况,学校将在毕业学期开学初安排此类课程的补考。
    第七条  补考成绩与平时成绩综合评定后予以记载。补考成绩不及格以卷面成绩记入学生学业档案,及格一律以60分记载。补考成绩对原不及格成绩不予覆盖,与原成绩同时参与GPA计算。
    二、重修、重考
    第八条  学生申请课程重修或重考,需在开学两周内(夏季学期除外)到所在院(系)教学办公室办理手续,并于开学四周内将申请单交任课教师。因开学补考不合格申请重修或重考的同学可在开学四周之内办理以上手续。
    第九条  考试不及格课程,建议以重修的方式完成学习。“缓修”、“缓考”、“放弃修读”、“旷考”及“作弊”的课程必须通过重修的方式完成学习。
    第十条  “重修”的学生应参加教学过程,完成平时作业,学习成绩由平时成绩和期末考试成绩综合评定,重修成绩如实记载,与原成绩同时参与GPA计算。
    第十一条  对已完成课程学习,在考试前因病或因故未能参加考试而办理“缓考”手续的学生,可以在该门课程的开课学期申请参加考试。课程的成绩评定以期末考试为主,有期中考试的课程应参加期中考试。重考成绩如实记载,参与GPA计算。
    第十二条  已及格课程重修
    考试已及格课程,学生可以在“申请放弃原成绩”后进行重新修读,可修读门数与学生已申请“放弃成绩”(见成绩管理规定)的门数累计不得超过2门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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