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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远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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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 关于美国留学的“4.15”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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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902896 发表于 2012-2-12 14:07:5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902896 于 2012-2-12 14:09 编辑

“4·15协议”主要内容  

     在每年的4月15日之前,申请者可以在已录取他的学校中任意选择一家就读,但明确答复所选大学的时间应不晚于
4月15日,还应尽可能早地把自己的决定通知别的学校。留足时间,将已经收到录取通知
书但决定拒绝的学校的各类录取资料,包括I-20表格,在4月15日之前寄回(材料不一定
要在4月15日之前到达被拒学校,但事先必须用电子邮件通知学校)。

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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